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教基〔2019〕46号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含民办),机关各科室(含二级机构):
为认真落实济源市教育局、中共济源市委宣传部、中共济源市委政法委员会、济源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教〔2019〕51号),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1日
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平 安校园”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影响我市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保障,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教育防范、建设管理一体推进,一手抓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手抓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持续安全稳定,为全市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幅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控机制、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演练。
主要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学校安全防控、应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学校安全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安全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更新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突出防范和应急处置,不断完善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各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相关制度机制,定期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演练。
2.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主要措施:明确机关科室(含二级机构)学校安全责任,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适合本校情况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支部)定期研究工作,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各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安全岗位工作指南》要求,细化学校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做到职责上墙、人员上牌。相关各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对具体相关安全工作制度、职责知晓率达100%。
3.工作任务:学校安全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主要措施:根据学校安全需要,每年制定计划,积极推动财政部门参照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要求和标准,将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落实、工作人员待遇等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确保足额保障。
4.工作任务:强化校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学校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理清管理落实和监督责任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5.工作任务: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
主要措施:认真落实济源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济源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2018〕116号)要求,突出法治、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突出情况研判,突出事前预防,加强协同处置。
6.工作任务:推行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
主要措施:认真研究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借鉴外地市成功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全市中小学生弹性离校指导意见、落实时限和工作要求。
7.工作任务:落实学校、幼儿园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理清管理落实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大力推进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8.工作任务: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学校法治基础建设。
主要措施:全面调查并摸清全市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查漏补缺,做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达到“五个百分之百”要求: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达到100%;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校门卫 值班室或其他便于报警的位置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达到100%。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监控或报警平台。
9.工作任务:校园区域规范配备和管理交通标志、设施等。
主要措施:根据学校情况,建立校园内交通管理制度,合理科学配备交通标志、施划行车路线和停车位,明确管理和监督责 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10.工作任务:规范管理学校校舍、基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学校校舍、基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落实要求和管理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三)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
11.工作任务: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主要措施: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一般清单,明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理清并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适合本校情况的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2.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
主要措施: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列出建设清单,明确建设责任,分批分类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完成比例达到 70%以上。
13.工作任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主要措施:摸清当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小卖部、小超市情况,列出清单,分类处理,特殊情况一校一策,明确退出和关闭时限,分批分类关闭退出。确有需要的,要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申请设置。
14.工作任务: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制度。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各项制度,明确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15.工作任务: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
主要措施: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完善传染病防控、晨午检、疫情报告等制度,明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明确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究。
(四)突出抓好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6.工作任务:突出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明确学校安全教育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三进四落实”要求,确保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其中包含4节消防安全教育课),根据学校实际,统筹安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专题教育,做到安全教育进课表、进课堂。积极协调政法、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检察、司法、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人员为学校提供专业教育教学服务。
17.工作任务:加强法治教育,强化师生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要措施:积极推进校园法治宣传基础设施、法治教育制度和宣传队伍建设。明确学校法治教育责任,将教师法治理论学习纳入继续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要求,积极协调政法、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指导、监督并积极为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做好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做到成建制学校全部配齐,建立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工作档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作用。
18.工作任务:组织推动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
主要措施:制定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将往年有效做法转化为经常性制度,明确预防未成年人溺水责任。按照职责落实“三清三明四到位”(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未成年人预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是否到位;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有关要求。积极督促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落实好防溺水 “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
19.工作任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引导师生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主要措施:明确并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责任,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学习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心理教育专门人员和心理医生专业特长,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做好师生日常心理教育和个性心理教育工作,建立专兼职相结合、学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逐步建立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认真并积极培养师生乐观向上健康心理品质。
(五)不断完善教职工队伍管理
20.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教师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准入机制,加强政治背景审查,建立健全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主要措施: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教职员工录用负面清单。建立公检法司负面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审查制度,联系检察部门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信息库,联系公检法司等部门为教职员工等人员入校任职提供及时查询服务。对存在不宜继续任职的在职人员依法依规解除任职用工合同。
21.工作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
主要措施: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教职员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在职人员依规处理,实施“一票否决”,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教师间、师生间矛盾纠纷。
主要措施:建立完善教师思想动态分析制度,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员工之间、以及教职员工与学生或学生家长、社会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建立重点人员情况档案,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存在的矛盾纠纷。
(六)切实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23.工作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弘扬文化阵地建设,扎实做好抵御、防范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
主要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 提出的“八个坚持”,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加强学校文化阵地建设,及时掌控教师学生思想动态,把握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动向,建立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制度。
24.工作任务: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
主要措施:坚持课程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为主旋律,以学校和课堂为主阵地,不断提升师生政治思想水平。
25.工作任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引导师生传承中华美德。
主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开展好历史与现在、传统与现代和新时代校园文化活动。编写传统文化精华教育教材,构建传统文化精品课程体系,结合时代特征和新时代要求,积极弘扬和传承中华美德。
(七)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
26.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问题隐患线索排查、案件强制报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
主要措施:建立涉生涉校问题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任务和责任主体,实施隐患台账管理,做到逐项销号。形成学校、管理机关、办案机关、监督检查机关、司法机关联动的案件报告处置机制。加强对预防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排查、举报制度。
27.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处置“校闹”。
主要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对“校闹”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认定,建立完善处置“校闹”工作的制度机制。
28.工作任务: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措施,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主要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制度和程序,在依法办理、 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上落实领导责任、部门(单位)责任、岗位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制度机制。
(八)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理
29.工作任务:加大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校领导包案制度。
主要措施:建立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制度和程序,完善学校、属地政府和涉事人员户籍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专业调解机构等在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三级领导包案制度和调解机制。
30.工作任务: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滚动排查和动态管理。
主要措施: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的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情况,落实联动报告处置机制。
31.工作任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积极推进利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安全隐患。
主要措施: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积极推动校园周边及校门口技防设施改造提升。
(九)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32.工作任务: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
主要措施:全面调研排查校园特别是城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现状,建立问题台账。推进依法依规制定专门实施规定,对校园周边特别复杂的地区,制定一校一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根据党政机构法定职责,积极推进由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依法落实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禁止性设立规定,对现存的要依法取缔、关闭。建立以精神奖励为主导、以志愿服务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的制度机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 摊点、违章建筑等专项清理行动,做到定期清理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33.工作任务: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培训班等,消除安全隐患。
主要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建立专项治理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治措施和要求,突出法律规范和监督,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34.工作任务: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向学生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主要措施:建立防范和查处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问题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制度机制。
(十)积极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
35.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监管,清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主要措施:落实校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工作运行机制。
36.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上下学高峰期设立“护学岗”,探索错时上学、放学制度,校门口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制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远离校门停放制度,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
主要措施:全面调研排查我市校园特别是城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现状,依法依规制定专门措施,制定一校一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
(十一)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
37.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完善警校联动机制。
主要措施:命名一批“平安校园”,创新奖励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共享平安建设成果。联系公安部门,分批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上旬)。召开动员会议,及时启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中旬-6月)。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结合实际,集中时间精力,对辖区所有学校进行逐个排查,高教科要组织对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查边整改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隐患,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工作合帐。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整改措施,强化督办,限期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3月)。各单位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把建设年活动作为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确保校园长治久安的难得机遇。各级各类学校要统一思想,抓住机遇,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彻底净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教育科(安全办),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督促和指导辖区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强大声势、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次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集会、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五)严格奖惩问责。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和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实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建设年活动期间,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教育局。出现校园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的,要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报告。教育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在2020年3月27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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